作假者最重可判五年
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,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,撤销批准文件,并予公布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,撤销其执业资格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造成损害的,认证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指定的认证机构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,同时撤销指定。
在这一条中,“虚假”是指认证结论无真实性可言,完全与事实不符;“严重失实”指认证结论中的主要内容失实,认证结论与认证对象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。法律将严惩上述违法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照《刑法》的规定:承担资产评估、验资、验证、会计、审计、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,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,情节严重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《刑法》还规定:单位犯第二百二十一条至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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